主管單位:福建商學院 主辦單位:福建商學院
雙月刊 審稿周期:預計1個月內(nèi) 全年訂價:¥156.00
《福建商學院學報》由黃斌擔任主編,創(chuàng)刊于1998年,由福建商學院主管、福建商學院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?qū)I(yè)期刊。主要刊載該領域內(nèi)的原創(chuàng)性研究論文、綜述和評論等,力求及時、準確、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、技術、應用市場及動態(tài)。
1、編輯部收稿后對稿件進行審核,1個月內(nèi)將出審稿結果。對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補充或者修改意見;對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還,請作者自留底稿。
2、作者署名: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;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,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,2…,單位分別標注,以分號隔開。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--工作單位、所在省市名、郵政編碼,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。
3、標題序號按照“一”、“(一)”、“1”、“第一”或“首先”順序排列,一般不用“①”號。根據(jù)文章具體內(nèi)容,序號可適當減少,但不可反順序使用。
4、關鍵詞:3-8個(關鍵詞選定的基本原則:每個關鍵詞都要與文章內(nèi)容契合,概念不可太大,也不要過小,可從方便網(wǎng)上檢索的角度考慮)。
5、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,2,…,二級標題用1.1,1.2,…,三級標題用1.1.1,1.1.2,…,以此類推。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。
6、引注應能體現(xiàn)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,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(qū)別;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,方便讀者查找;有引有注,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。
7、圖號和圖題在圖下標注,與下面正文文字空一行;表號和表題于表上標注,與上面正文文字空一行,表格采用三線表繪制。由于印刷要求,圖表一律采用黑白顏色。
8、如果是基金項目,請注明國家或部、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和編號,基金項目需要附批準文件或任務書復印件。
9、提要:用第三人稱寫法,不以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等作主語,應是一篇能客觀反映文章核心觀點和創(chuàng)新觀點的表意明確、實在的小短文,切忌寫成背景交代或“中心思想”。
10、引用、標注參考文獻≥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,在正文中標注時,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,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,不能引用內(nèi)部資料、待發(fā)表和二次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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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編:350506
主編:黃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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